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学生工作处 更新时间: 2026-03-26 15:41

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提示(一)》及全省集中整治工作部署,为全面排查整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不到位问题,确保资助政策精准落地、应助尽助,现就我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我校高度重视,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助理唐军国任组长,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任副组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老师及各学院资助工作专项负责老师担任组员。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牵头落实、辅导员全程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二、准确把握政策界限,规范认定口径

  各学院在排查整治中,须严格对照国家、湖北省现行资助政策和我校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准确把握四类可不作为问题的情形,完善佐证材料、规范留存备查:

  (一)因地方政策规定不再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

  (二)因学生家庭存在 “三类三有” 等负面清单而未享受资助的;

  (三)因学生及家长自愿放弃且相关佐证资料齐全而未享受资助的;

  (四)因不在现行资助政策范围内而未享受资助的。

  凡因佐证资料不齐全被认定为问题的,由所在学院承担相应责任。

三、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报送要求

  (一)建立联络机制

  各学院须立即确定集中整治工作分管领导与联络员,填写《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单》,于2026 年3月27日 17:00 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杜老师。

  (二)坚持月报制度

  为全面掌握整治进展,学校实行月报制度。各学院须于每月 25 日前完成本学院资助不到位问题排查、梳理,形成集中整治工作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版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同步发送至学工处,确保数据真实、口径一致、不漏报、不瞒报。

四、全面排查整改,确保工作实效

  各学院要围绕资助对象认定、评审程序、资金发放、档案管理、政策告知、信访投诉等关键环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助未助、漏助、错助;资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评审流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档案材料是否完整规范;政策宣传是否全覆盖、无盲区。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限期销号,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见底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把此次集中整治作为当前学生工作重点任务,周密部署、专人负责、扎实推进,杜绝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严守政策底线:严格执行资助政策标准与程序,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资助范围、提高或降低资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合规有序。

  (三)加强监督问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各学院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学院予以通报约谈,严肃追责问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雪晴,联系电话:027-81820282

  办公地点:学生工作处综合楼207办公室

 

  附件1:集中整治工作联络单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三个清单”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 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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