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自2018年6月启动“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工作以来,各学院师生积极参与,乐于奉献,共有488名新生服务工程志愿者参与了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并与新生进行了对接服务,工作效果良好,成绩显著。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将对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请各学院认真梳理,深入开展评比、总结及表彰等活动,为明年的新生工作做好铺垫。现将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各二级学院;
2.先进个人:参与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的工作人员,含教师志愿者及学生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认识站位高,积极组织新生服务工作。能够认真执行集团及学校关于新生服务工程的各项工作部署,政策水平较高,业务能力较强,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活动、有宣传、有效果”;
2. 服务学生,注重思想引导。任劳任怨,乐于奉献,满腔热忱为2018级新生提供优质服务,为新生讲解相关政策,及时解决处理新生存在的问题;
3.成效显著,注重绩效。新生报到率和提前缴费率达到中等水平以上。服务措施多、效果明显,学生普遍接受和欢迎。以人为本,设身处地为新生解决和处理相关问题,新生满意度较好。
三、表彰及奖励
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优秀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先进单位奖励1500元/个,优秀单位奖励1000元/个,先进个人奖励200元/人。先进个人名额分配:工程7人,机电10人,经管9人,外语4人,艺传6人,珠宝3人,请各学院兼顾教师志愿者及学生志愿者。
四、评选程序
1.评选:单位或个人自主推荐或申报,提交《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先进个人由各单位、各学院依据评选标准进行初步评选并推荐上报新生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先进集体提交《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由新生服务工程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查阅工作痕迹、审查新生服务工程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公示:评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3天。
3.报送: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于2018年11月13日上午11:00之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学工处夏露处。纸质材料须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五、评选要求
各单位、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2018级新生服务工程总结表彰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以总结表彰为契机增进沟通与交流,研讨工作方法,提高思想认识,真正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关心新生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
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