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加强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毕业生陆续返校,为切实做好2019届毕业生离校前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毕业生在校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毕业生顺利毕业,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加强2019届毕业生管理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加强毕业生工作组织领导
1.各学院要成立毕业生工作小组,要及时发现、研判、处置各类毕业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于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和重点人群要重点对待,加强防范,开展安全排查,建立和完善学生突发状况应急处置机制,消除隐患,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2.毕业班辅导员从即日(4月15日)起严格遵守辅导员住校值班管理规定(3天/周)。
二、加强对毕业生日常教育管理
1.对已返校毕业生,辅导员要深入宿舍,开展走访、谈心,通过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毕业生心理思想行为动态,协调和解决毕业生中的各种问题。
2.对未返校毕业生,辅导员要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开展就业相关政策、人身安全等宣传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切实做好毕业生的跟踪服务等工作。各学院须要求其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逐级履行请假手续。对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学生,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实时准确掌握毕业生流向。毕业班辅导员要实时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去向和现状,要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与毕业生保持不间断联系,定期向学院领导汇报班级情况,对于无法联系到的学生要及时与其家长取得联系。
4.规范毕业生一日常规要求。结合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活动安排,加强对毕业生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坚决杜绝酗酒闹事、破坏公物、破坏作息秩序等扰乱校园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
三、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
1.加强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对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学业困难等客观原因造成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要做到心中有数,并给予高度关注,按照“一生一档”建立就业帮扶档案,多措并举帮助其顺利就业。
2.强化就业指导,提高就业质量。多渠道搜集整理高质量就业岗位信息,及时向毕业生传达宣传;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需求,充分利用好校企合作单位、校园招聘会等资源,为毕业生搭建求职就业平台,切实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
3.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收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签约“四不准”(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要求,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工作,为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做好铺垫。
各学院要及时对毕业生返校动态数据进行汇总更新,清楚掌握离校学生、在校学生的动态变化,定期上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做到毕业生教育管理“不留死角”,严禁出现“不管不问”、“真空”状态。
学生工作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