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各位辅导员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清明节假期学生安全,现就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加强对学生进行校园秩序、生命财产、交通、饮食、网络诈骗、非法校园贷、防火、防盗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尤其要强调交通安全,要求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载车辆及非法营运的出租车、摩托车,谨防交通事故和人身财产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任何学生组织、任何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组织春游活动,如特殊情况须严格按流程审批,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各学院须做好全体学生的去向登记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学生个人外出游玩,须由辅导员与家长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经同意后方可外出;学生外出时不要乘坐无证、无牌、超载的交通工具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严禁学生野泳;凡擅自野游、野泳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组织者及参与者个人负责,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3.要大力推广网络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引导树立移风易俗新风尚。参加祭扫活动,要遵守相关规定,参与公众活动及亲朋好友聚会时,注意安全。
二、做好学生节前后上课的管理工作
1.要求学生不得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若个别学生确因特殊原因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严格履行正常的请销假手续。
2.利用家长微信群、QQ群,发布学校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让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往返途中及假期的安全教育,并督促学生不要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
3.各学院要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庭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责任意识,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密切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
1.春季是心理问题高发期,请全体辅导员结合学工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发布的12类重点人群特点,密切关注心理困难、学业困难、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加强谈心谈话,给予人文关怀。
2.要建全信息反馈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全体辅导员手机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根据学校清明假期值班工作要求,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和提示等工作。
四、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总体得到有效控制,但反弹风险丝毫不能忽视。请嘱咐全体学生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根据疫情防控“非必须、不外出”的规定,温馨提示学生最大限度减少自己和家人外出,不到人员聚集场所活动,加强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