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根据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12月13日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思想重视。各学院要把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懈心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意识。各学院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敏感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校园疫情”的底线。
2.严格审批管理。要求全体学生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出汉,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如已完成期末考试,离汉回家,需提前向辅导员报备。因事离汉,后期返校的,须履行请假手续(毕业班学生使用纸质假条),辅导员要严格把关。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提醒学生严禁冲岗、翻越院墙,若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加强疫情排查。各学院辅导员要认真排查从中高风险区返(来)汉到校的学生,发现有此类学生要立即报告学院及学工处,并向联防联控工作小组办公室报备,以便统一联系社区,安排后续事宜。同时也要加强对校内发热学生的处置管理,如学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味觉异常或嗅觉异常等情况,要按照发热处置流程进行处理,做好闭环管理。
4.严格校门管控。学生外出凭请假手续(毕业班学生纸质假条)进出大门,所有进校学生必须出示绿码、扫描健康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
5.加强教育管理。各学院要加强健康安全教育,提示并督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常洗手、戴口罩、搞好寝室卫生,多通风。要督促学生做好每日健康打卡,实施健康状况日报制度,建立台账。
6.严控聚集性活动。严控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非必要不邀请校外人员参加校内活动,不举办文艺演出、大型会议等活动,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须报学工处和后勤保卫处,学工处需报江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方可举行,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提供场所谁负责。
7.做好疫苗接种和核酸筛查。各学院做好学生疫苗注射摸底统计、科普宣传和组织动员,坚持“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原则,对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无禁忌人群及时完成加强免疫接种,确保做到应接尽接,应种尽种,合力共筑全民免疫屏障。同时,要积极组织动员学生做好核算筛查,不漏一人。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