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1-12-22 20:28

各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辅导员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校2021年度“十佳辅导员”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年度在岗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其中新入职(未满一年),挂职、借调、休产假等超过半年的老师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理论宣讲能力。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有一定成果。

        4.工作作风扎实。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耐心指导和服务学生,学生评价良好。能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交代的任务。积极推进学生工作进社区进网络,经常性地走访学生宿舍,及时了解学生需求,掌握学生动态。

        5.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所带班级和学生积极上进,表现良好。在学生管理中没有因个人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事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学院推荐。各学院党总支根据辅导员实际表现和工作实效,推荐参评人选。学院推选人数不超过本学院辅导员(含学工科长)总人数的35%,不足1人的按1人计。注:推荐辅导员请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十佳辅导员”申报表》(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十佳辅导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及提交“十佳辅导员”参选人的个人事迹材料一份(包括个人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特色、育人实效、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个人成长等,2000字左右)。(完成时间:2021年12月28日前)

        (二)学校综合评审。在学院推荐基础上,由学生工作处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评议,报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十佳辅导员”名单。(完成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

        (三)公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1日-1月3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12月29日下午16:00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各一式一份)统一报送至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02244940@qq.com。

        联系人:斯老师,联系电话:81820211。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十佳辅导员”申报表

        附件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十佳辅导员”信息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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