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厚的校园双创氛围,现决定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评优评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22年5月26日——6月6日
二、评选项目及要求
(一)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
1.纳入二级学院发展规划。将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明确目标要求,成为学院领导的理性认知和师生的行动自觉。
2.完善工作管理体制机制。学院党政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组织机构健全,学院设有创新创业教育专干,工作正常开展。
3.强化创新创业项目实施。学生积极踊跃参加“互联网+”大赛、创青春、挑战杯、三创赛、大创项目申报,国家级或省级项目立项比例高。重视指导学生在创新研究基础上申报创业项目;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督促有力,中期检查和后期结题验收通过率高。
4.推进学科竞赛组织开展。学科竞赛与单位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联系紧密。积极承担相应学科竞赛的组织或承办工作,制度完善,流程规范,措施得力,学生受益面大,近两年在“互联网+大赛”省赛中成绩显著。
5.凝练创新创业教育特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有特色,相关工作在校内处于先进,具有示范作用,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成果。
(二)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
1.个人单项奖要求年度工作考核成绩必须在合格及以上。
2.热爱创新创业教育事业。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工作积极,能主动落实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项要求,指导团队取得双创赛事省级以上成果。
3.双创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培训、实践和项目申报等,热情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会议、培训和学习,相关工作执行得力,落实到位。策划组织开展本院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特色突出,效果显著。
三、申报材料
1.申报先进单位请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见附件1),对照以上五个方面做好本单位近两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总结,内容力求简明扼要,列出主要工作业绩和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对2022年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计划。
2.申报优秀个人请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根据从事的岗位和取得的成绩,对照评选条件,撰写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500字,配照片1张);由单位汇总填写《武汉工程科技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
四、组织单位:学生工作处
五、工作要求
1.做好工作组织。各学院根据工作实际,结合评选细则,按程序进行择优推荐,并排序报送。各学院于2022年6月6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签章)报送学生工作处207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分类打包,标题为(单位/个人-XXX申报表/推荐表)形式发到邮箱2315309621@qq.com,联系人,何博文,联系电话:027-81820422。
2.做好宣传动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事,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申报,提高学院教职工参与双创类赛事的热情,进一步做好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练。
附件:
附件1: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单位申报表
附件2: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3:武汉工程科技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优秀个人申报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