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省教育大会、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五个思政”改革创新,切实构建“三全育人”集成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的通知》(教党〔2017〕62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建设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培育选准学生工作精品项目,严控立项数量,确保项目质量,鼓励辅导员结合工作实践开展研究探索,大力提升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品牌度和影响力,有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
学生工作精品项目按照项目主持人的职业属性分为四个子项目: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班主任工作精品项目、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项目、学工队伍管理工作精品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辅导员工作精品:申请人包括专职辅导员、二级学院分团委书记、长期从事院系学生管理工作的党总支书记等。
2.班主任工作精品:各学院聘任的班主任,班主任工作超过一学期。
3.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品:一般应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或者实际负责人主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界定为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职员参与申报。
4.学工队伍管理与建设工作精品:主要侧重由学工队伍建设与管理等负责人或工作骨干主持。
各类项目均可单人独立申报,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申报主要合作者不超过4人,项目内容必须符合学校特点和个人特长及工作实际,必须理论研究结合工作实践,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二)项目内容
申报人员可围绕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思政队伍建设、党团组织建设与组织育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文化育人、学业指导与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关爱帮扶与资助育人、习惯养成教育、国际化教育、安全教育管理等组织申报材料。分类仅作参考,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
(三)项目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有很好的实际工作基础,各学院应对申报项目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一般从院系级同类学生工作项目中择优推荐。
2.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要切实履行好项目推荐申报、资助培育、过程监管、方向引领和审核把关等建设管理责任。项目主要成员身份须为辅导员,人员1~4位,一般不能随意调整,每人只可参加1个学生工作精品项目。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的申报,具体由学生工作处审核把关。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对象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1-4人,团队成员由主持人确定。申报人为项目主持人,须为学校在岗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及机关人员,其中重点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科级以上职务。
(二)填写申报书
申报人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申报书》,附团队建设方案、相关佐证材料。建设方案包括团队建设目标和主攻方向,前期工作基础,团队工作计划、保障条件和预期成果等,字数3000字以内。佐证材料包括:相关工作文件、宣传资料、影像资料、新闻报道、荣誉材料等。由申报人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
2023年3月15日前将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报送学生工作处。
四、评审与管理
(一)项目评审与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资助类别。学生工作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廉政”和“实事求是、优中选优、注重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具体项目数量将结合申报情况、项目质量等综合确定。
(二)项目培育与管理。项目培育期为1年。项目实施半年后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建设期满后,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结项。
五、结项要求
以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为基础,针对新形势下学生工作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学校学生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建设周期内至少要成功申报1项省部级以上课题,并撰写出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重点项目产出论文不低于2篇。
附件: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精品项目立项申报书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