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我校特色鲜明、质量一流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业研究和实际运作能力,帮助大学生创业项目更好更快发展,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现面向全体在校学生,征集2023年度校级基地入驻孵化创业项目。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推荐工作。
一、入驻项目条件
校级创业孵化项目分为I、II、III三类。
1.I类入驻条件及要求:
入驻条件:公司完成注册6个月以上,且由我校在校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我校在校学生不少于项目成员总数60%;成立以来营业额已在1万元以上;
孵化期内(2023年12月底前)应完成指标:公司正常运行,有连续稳定的经营记录;年度营业额达到3万元以上。
2.II类入驻条件及要求:
已经具备的条件:创业团队计划在6个月内完成公司注册,由我校在校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我校在校学生不少于项目成员总数60%;有清晰的经营思路及较好的市场前景。
孵化期内(2023年7月底前)应完成指标:完成公司注册;年度营业额达到1万元以上。
3.III类入驻条件及要求:
III类项目为学院创业孵化项目。已经具备的条件:创业团队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公司注册,由我校学生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我校在校学生不少于项目成员总数60%;有清晰的经营思路且有较好的市场预期。
孵化期内(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的指标:完成公司注册;年度营业额达到0.5万元以上。
二、孵化项目支持政策
1.I类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有条件时给予免费独立办公场地支持(约8-36平方);视运营情况可给予项目团队校级I类大创项目支持;在孵化期内完成指标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在校级孵化基地资源倾注加速成长;在校学生作为企业法人申请创业类奖金时可优先考虑;可置换创新创业学分;可为团队聘请专业创业导师。
2.II类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给予免费办公工作工位支持(不少于3个工位);视运营情况可给予项目团队校级II类大创项目支持;在孵化期内完成指标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在校级孵化基地资源倾注加速成长;当符合A类孵化项目指标时,可申请按照II类指标资助;可置换创新创业学分;可为团队聘请专业创业导师。
3.III类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给予一定的免费独立办公工作条件支持;视运营情况可给予项目团队校级III类大创项目支持;在孵化期内完成指标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在校级孵化基地资源倾注加速成长;当符合其它类别孵化项目指标时,可申请按照相应指标资助;可置换创新创业学分;可为团队聘请专业创业导师。
4.校级I、II、III三类项目均可申请使用基地所辖的孵化条件和资源。
5.依托入驻校级基地孵化项目在孵化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且第一完成人为该项目组成员,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三、遴选及管理办法
1.我校将组织对各学院上报的各类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择优确定入驻孵化项目。
2.校级创业孵化项目类别采用动态管理机制,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类别调整。对孵化项目团队实行工作进展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孵化项目取得的重要进展。中心将根据在孵化项目实际运行情况,对各项目类别做出调整。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根据本通知要求,深入了解学生创业需求,积极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推荐工作,请于5月9日前将本院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申请表》(附件2)及《创业项目计划书》(附件3)报予学生工作处(电子版发送至2315309621@qq.com,纸质版交送至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房间,联系人:何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81823312、81820422)。
2.团队可详读《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学分置换实施办法(修订)》《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23年4月9日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熊廷弼路特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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