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方案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3-11-24 14:53



一、活动背景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报经省学联和学校党委批准,决定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四次学代会”),现就筹备召开第四次学代会的有关事项如下。
二、大会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
三、大会地点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三教报告厅
四、主要任务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团十九大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心存高远之志,勇担时代使命,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争当奋进新时代的推动者和奉献者,用实践和汗水铸造青春之魂。回顾总结学校学生会发展历程,分析把握学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以改革再出发的决心和勇气,牢记根植同学、服务同学宗旨,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学生组织和广大青年学子,锐意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实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践中贡献武工院青春力量。
五、主要议程
  主要议程:(1)听取校领导和上级学联讲话;(2)修订学生会章程;(3)听取和审议第三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报告,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工作报告;(4)研究、部署今后一年的工作;(5)选举产生第二十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6)选举产生第四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7)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学生代表、学生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组成
  (一)学生代表名额
  本次大会代表名额的分配由校学生会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生的人数和代表性的原则确定。本次学代会拟定学生代表 210 人,约占学生总人数 1%。代表名额根据各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选举单位,名额分配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 60%,女性代表比例不低于 25%,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 5%,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及共青团员≧70%。
  (二)学生会委员会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会委员会拟设委员 7 人。(委员候选人 16 人,差额 9 人)本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由各学院从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应覆盖各学院,其中,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一般不超过 30%。
 (三)学生会主席团
  新一届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拟设 3 人,拟提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5 名,主席团成员由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实行轮值制,轮换担任执行主席。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委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处和学校团委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提交至第四次学代会选举产生。
七、工作筹备
  为了做好第四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本届学生会决定成立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领导小组由校团委、校学生会及各学院学生会等成员组成。第四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设文秘组、会务组、宣传组、接待组、提案组负责起草大会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讨论、指导学代会选举工作、会务、宣传和后勤等工作。
八、工作机构设置
筹备委员会
主任:张瑾
副主任:张留华 吴 夏 肖玉容 姚靓茳
委员:徐雨濛 郑梦月 伍林湘 黎文昊 高思成
九、工作要求
 (一)第四次学代会是我校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我校学生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希望各学院学生会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学代会的筹备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对党的青年工作作出的明确部署,并通过第四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团结带领全校同学践行我校“立德博学,笃信创新”的校训,为学校发展贡献自己的智慧和青春。
(二)第四次学代会的筹备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重要问题由筹备工作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各学院学生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照《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会章程》的相关要求以及第四次学代会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次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确保第四次学代会学生代表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学生会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同学中传达学习第四次学代会的精神,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使全体同学关心、关注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第四次学代会。在学代会召开之前,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第四次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附件:关于召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方案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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