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工队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关于加强湖北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鄂高工委〔2007〕12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最美学工人”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年在岗的学工系统成员,其中入职学工系统未满一年,挂职、借调、休产假等超过半年(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的老师不参加此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弘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能力较强。
2.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3.专业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的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有一定成果。
4.工作作风扎实。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耐心指导和服务学生,学生评价良好。能认真落实学校和学院交代的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学生工作进社区、进网络,及时了解学生需求,掌握学生动态。
5.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工作成效和实践引领作用突出。辅导员所带班级和学生积极上进,表现良好。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评选资格:
(1)因工作失职导致学生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不重视网络思政,导致所带学生在网上传播不实言论;
(3)对学生反映问题不受理,不汇报,不解决;
(4)无故不经上级领导同意擅自脱岗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个人申报。参评人员填写《武汉工程科技学院2024年“最美学工人”申报表》(附件1)并准备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一份(需包含个人简历、教育理念、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特色、育人实效、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个人成长等,2000字左右),由学院负责审核。
(二)学院初选。学院根据参评人员工作情况、业绩实效和答辩表现等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得超过符合条件参评人员总数的15%,不足1人按1人计算,推荐人选建议面向一线辅导员,并于7月3日中午12:00前将学院内PPT答辩评选结果公示后报送学工处。
(三)资格审查。学工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及负面清单审查。
(四)学校评审。学校评审为PPT答辩形式,候选人进行7分钟个人事迹演讲,差额评选出10人,结果提交至学校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并公示。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4年7月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附件2、附件3盖章版纸质文件报送至综合楼学生工作处207室,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319428768@qq.com。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1820400。
学生工作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