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文章来源: 学生工作处 更新时间: 2025-09-28 16:41

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奖励标准

  全校35名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其中本科生19名,专科生16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审年度内,同等条件下荣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三好学生”荣誉称号优先推选。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技创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在本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在校学习期间没有不及格科目。

  四、各学院推荐名额

学院

机械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经济与管理 学院

人文学院

艺术与传媒 学院

推荐人数

 

4名(本)

8名(专)

 

5名(本)

6名(专)

3名(本)

3名(专)

6名(本)

1名(专)

6名(本)

1名(专)

  五、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差额推荐、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各班级评议,提出初选名单,学生本人上交书面申请书一份(300字左右)给所在班级的辅导员。(9月28日-9月29日完成)

  2、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和分团委进行审查,组织参评学生答辩;(9月30日-10月9日完成)

  3、各学院成立由院长、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表现、学习生活等情况进行全面评议,评选出各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学生工作处,提交附件3、4的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10月10日-10月14日完成)

  4、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在学院推荐名单基础上进行最终评选和审核,确定35名(19名本科、16名专科)获奖同学,并将最终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10月15日-10月21日完成)

  5、校级公示无异议后,学工处将组织拟获奖学生统一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经各级签批后加盖学院、学校公章,审核通过的拟获奖同学申报材料及学校评审报告按要求上传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接受审批(10月22日-29日完成)。

  六、评审注意事项

  1、同一个学生原则上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即分母)应该一致,不同学生但同年级、同专业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范围应该一致。

  2、如果学院、班级推选的不是同范围的第一名,注意核实第一名的情况及落选原因。

  3、国家奖学金是学生在求学期间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学校、院系应重点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中选取确定,不得将国家奖学金当成对学生干部或社团积极分子等类型学生的专有奖励。

  4、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要实事求是,绝对不能弄虚作假。

  5、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如出现20门以上要注意核对是否填错),同专业,同年级的不同学生,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

  七、奖学金的发放与管理

  1、为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2、相关部门要扎实细致地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和管理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特别优秀的学生,教育部公示通过后学校立即将资金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八、其它

  本次评选的学校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是:027-81820282。

  过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国家奖学金审查表

4、学院推荐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情况简介

5、国家奖学金网上申报材料规范说明

 

学生工作处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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