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发奋学习,努力培养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校内奖学金评审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决定于11月23至12月7日在我校开展校内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大二以上(含大二)优秀学生,其中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二、工作安排
1、11月23--11月27日: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生根据自身评选条件,向班级提出申请,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代表为组员的评议小组,进行初评。
2、11月27--12月2日:学院审核、公示。各学院对班级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3、12月2日:学院初评名单报送学工处。
4、12月3日--12月7日:学工处汇总全校获奖名单,学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查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5天的公示。
5、12月9日:举行奖学金表彰大会。
三、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
本学年学校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
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必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不允许弄虚作假。凡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拟获奖者情况,则取消所在学院该名额,不得另行补报(该名额转至学生奖助工作优秀的学院)。
2、各学院须于2022年12月2日提交以下材料:
①word形式公示名单电子档一份(见附件2)及学院公示照片。
②word形式公示名单纸质档一份,学院党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③学生填写《校内奖学金登记表》(见附件1)一份,加盖公章后放学生个人档案。
各学院须于2022年12月8日前提交资金发放信息登记表电子档。(见附件3)
3、奖学金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学生需提供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银行帐号,不允许使用他人银行账号,否则将会影响奖学金的发放。资金发放完毕后,学院需提交学生确认收款后签名的资金发放信息登记表纸质版。
4、其它相关事宜,可咨询学工处学生奖励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1820282/81820211。
特此通知。
附件: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11月22日